区城乡建设局民用建筑节能 “双随机、一公开”活动方案

发布单位:城乡建设局发布时间:2023-07-07 本文被阅读次数:3288次  【字号: 【打印】【关闭】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我区2023年度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保温结构一体化工作开展情况,按照省市区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要求,在全区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

一、巡查方式

采取双随机方式,随机抽取检查项目和检查人员。项目按照随机抽取,确保监督执法效能。随机匹配方式,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

二、巡查时间

检查时间安排于2023年7月10日起至2023年7月25日

三、巡查重点

1.责任单位质量行为。节能公示牌、《河北省建筑墙体保温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绿色建筑公示牌、《绿色建筑质量承诺书》落实情况。检查建设单位建筑节能 、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的设计评价和设计变更审查;施工单位实体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整治、质量问题处理等;监理单位旁站记录、原材料平行检测、质量验收、监理通知及回复等。

2.工程实体质量。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执行情况,建筑节能工程质量。

3.节能保温材料、设备质量。重点抽查外墙保温结构一体化组成材料质量、建筑节能门窗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各受检项目应提供经过施工图审查的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评价、节能设计备案表、计算书、设计变更、洽商文件和施工资料、监理资料、自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

(二)各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设计人员、施工、监理负责人应提前到场,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确保本次检查顺利进行。

(三)本次检查结果将记录在双随机网站上公示,并上报建设局领导。

(四)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政自律各项规定和工作纪律,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墙体与建筑节能科技服务中心

2023年7月7日

附件一:


民用建筑节能随机执法人员


部门科室

姓名

职务

节能中心

张斐翀

监督员

节能中心

李斌

监督员

节能中心

黄静雅

监督员

节能中心

李超

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