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印发《华体会app官网(中国)有限公司“竣工即 发证”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秦开管委办〔2023〕8号发布机构:管委办公室
主 题 词:发布日期:202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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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华体会app官网(中国)有限公司“竣工即 发证”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单位:管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7-20 本文被阅读次数:1167次  【字号: 【打印】【关闭】 



 

 

 

 

 

 

秦开管委办〔2023〕8号

 

 

华体会app官网(中国)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华体会app官网(中国)有限公司“竣工即

发证”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渤海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华体会app官网(中国)有限公司“竣工即发证”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已经管委2023年第五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华体会app官网(中国)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

 

华体会app官网(中国)有限公司

“竣工即发证”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塑造良好“亲商、助商、服商”关系,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水平,深化“三个服务体系”,打造项目建设全新生态,强化联合验收综合协同管理,实现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服务,确保项目快落地、快投产,根据市、区“六即”改革总体要求,结合开发区项目建设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深化行政审批、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共享、并联办理、协同审批,对不动产测绘、竣工验收及备案、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事项,综合运用多测合一、联合验收、并联审批、精简材料、容缺受理、数据共享等措施,在符合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条件的前提下,建设单位申请联合验收并同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验收通过并经备案后即可同步办理不动产证,实现项目“竣工即发证”。

二、基本原则

(一)部门联动。建立健全预审联办机制,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变串联为并联,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形成部门联动互通的良好局面。

(二)成果共享。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完善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机制,适时探索对非关键性材料进行容缺受理的成熟路径和模式,同步开展进行联合验收和不动产登记,加快审批事项办理。

(三)靠前服务。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推行提前介入、承诺办理、上门解忧等创新机制,靠前服务、精准服务,主动深入基层与企业进行沟通联系,提供全过程“清单式”服务指引,为全区改革创新和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一剂良方”。

(四)高效对接。优化落实“一站式”并联办理审批服务要求,坚持问计于企、问需于企,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指导,全面了解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建立项目跟踪服务定期反馈机制,实现“零距离”对接,打通工程项目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工作内容

(一)实施范围

1.适用于投资主体明确的社会投资一般(非高风险)新建工业项目、新建标准化厂房、仓储类项目。

2.工程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配套设施已按施工图要求完工,建设单位在住建部门监督下组织完成责任主体竣工验收和备案。

(二)工作措施

1.实行“多测合一”。将竣工验收涉及的土地规划测量、消防测量、人防测量、不动产登记测量等测绘服务,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由牵头部门及时将审核通过的“多测合一”竣工验收专项测绘成果推送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各验收部门通过系统共享调阅“多测合一”测绘成果。建设单位取得测绘成果后,按项目统一代码提出验收申请。(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房产分局、城乡建设局)

2.实行“审批监管双联动”。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专业标准组织工程建设,并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未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专业标准组织建设的工程,不纳入“竣工即发证”范围。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项目建设工程中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违规问题并及时处置和解决,杜绝将问题遗留到验收阶段影响项目投产达效。(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经济发展局、城市发展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

3.开展联合验收。联合验收牵头单位组织各职能部门依托网络平台,运用“多测合一”成果,按照“统一申报、信息共享、各司其职、集中实施、限时办结、统一确认”的“六位一体”验收模式,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对建设项目的验收。联合验收实行全程网上办理模式,全部办理流程通过系统流转完成。(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联合验收相关部门)

4.实行竣工备案、联合验收同步办理。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同步提交联合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联合验收合格后,由牵头部门汇总各有关部门意见出具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竣工验收备案部门通过工程审批系统下载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企业无需再单独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联合验收相关部门)

5.完成数据信息全共享。将工程审批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对接,不动产登记部门通过数据共享获取验收结果和相关材料,无需房屋所有权人提交资料即可实现“竣工即发证”,促进项目尽快投产达效。(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城乡建设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一把手”抓改革的关键作用,强化改革创新、履职担当,持续做好“竣工即发证”改革的推进、组织、协调工作,全力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配套的改革方案,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多测合一”工作;行政审批局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功能,适应“竣工即发证”改革需求;城乡建设局负责开展联合验收相关工作。各建设监管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及时排查并消除隐患;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通过数据共享获取验收结果和相关材料,实现“竣工即发证”,促进项目尽快投产达效。参加联合验收各部门应认真负责,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确保建设单位做好专项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三)加强宣传指导。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渠道,加强对“竣工即发证”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让工业企业知政策、懂政策、用政策,促进惠企政策落地见效,提升企业对改革的获得感和满意度。